昨天在參加完阿強的喜宴之後,回台北的
5小時統聯之旅,在車上看了這部片子
其實在開頭看到是印度片之後,就決定小瞇一下
在睡了一個小時之後,發現還在台中市區,突然有種應該要坐高鐵的心情油然而生...
不得已的情況下,只好觀賞此片,卻意外地發現這片想描述的點,跟姑姑說的論調不謀而合(後述)
前半段富翁跟阿默的互動完全沒看到,只好自己在腦內補完
因此這篇也不是所謂的影評,只是純粹我看完之後的小心得
大致描述一下劇情大綱
一個以開嘟嘟車維生的司機─阿默,天生樂觀、誠實,在某天載了一個即將往生的富翁,對話之中,無意間開導(?)了富翁(完全是腦內補完),因此富翁決定將自己的遺產全數留給阿默,故事也是由此開始。
在影片之中,阿默是個知足的人,跳表該多少就拿多少(在該片中似乎很少司機會如此),甚至為了一個認識幾個禮拜的小女孩(還是個小偷,當初偷了阿默客人的包包,在追逐中被車子撞到)的醫藥費,抵押了自己父親留給他的嘟嘟車,而最後小女孩最後還是不治。
另一邊富翁委託他的朋友去尋找阿默,並將遺產處理全權交給律師,但因為富翁的兩個兒子一個愛賭、一個孬種,聯合富翁的朋友想要故意找不到阿默,用自己老爸的遺產來讓自己度過現在的難關,而富翁的朋友一方面想知道阿默自己是個甚麼樣的人,但是一方面又很需要錢,在這種的矛盾下富翁的朋友找到了阿默,在與阿默的對話之中, 他了解到為什麼當初富翁執意要他去尋找阿默。
最後在陰錯陽差下,律師找到了阿默,並交給他富翁留給他的信,說明他將留給他一筆為數不小的遺產,阿默因為一方面跟他女友約好要去載她,一方面根本就不識字,因此也錯過了繼承了3億的遺產。
而我想要挑出的一個點就是,
知足是一種幸福
我姑姑上禮拜剛從桂林回來,她說在那邊山上遇到一個老婆婆帶著她的小孫子,跋山涉水三個小時拿著又大又好吃的菜粽跟一些食物叫賣,一個菜粽2塊錢人民幣折合台幣約10塊錢,人家也是這樣子的在過著生活,在老婆婆的臉上看不到一絲為生活艱苦煩惱的表情。
阿默他覺得能開嘟嘟車就是他人生最大的幸福(也因此找到他人生的另一半),他也曾到郵局去當個掃地工,或許日後表現良好還可以升職開郵務車(反正阿默就是喜歡開車),但始終不開心。
其實我想就算阿默真的拿到那筆遺產,他也許只會拿來幫助別人,繼續開著他的嘟嘟車。
知足真的很難但也很簡單
難的是如何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,想辦法如何去控制欲望?
簡單的是控制欲望只是一念之間!